本報訊1994年立法,主城區全面禁放煙花爆竹;2004年,應民意修法,有限開禁;2014年,再度修法,主城區全年禁放、禁售煙花爆竹——這是《南京市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的20年曆程。7月22日上午,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向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提請審查批准有關修改決定。
  南京市擴大後的禁放範圍是: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雨花台區、棲霞區堯化、邁皋橋、馬群、燕子磯、仙林街道,江寧區東山街道、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江寧高新技術產業園,浦口區江浦、泰山、頂山、沿江街道,以及六合區長蘆、大廠街道。在此範圍內,全年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規定提出,其他禁放區域由所在區政府確定並公佈。(曹榮華 王曉映)  (原標題:南京主城區全年禁放禁售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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